银川市三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来源:黄河云视 2025-07-18 15:02:50
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兴庆区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工作,向辖区幼儿提供相对便利、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服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直属公办幼儿园。47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154个共3850人(其中38所城市区域幼儿园招收小班129个共3225人,9所农村区域幼儿园招收小班25个共625人)。2025年其他在建、正在移交和有暑期维修工程的公办幼儿园,将根据建成交付、移交及维修工程进展情况由幼儿园另行发布公告组织招生。
(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2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67个共1600人。
(三)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8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26个共635人。
(四)非直属公办园。辖区3所非直属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9个共225人。
(一)年龄要求
招收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城市区域服务区幼儿园(38所)。原则上优先招收就近对应小区和就近街道办事处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小区购房户子女,剩余学位招收兴庆区其他区域户籍幼儿。
2.农村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9所)。原则上招收周边小区、村委会兴庆区户籍幼儿入园,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小区、村委会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及周边外来随迁子女,直至招满为止。
3.辖区民办幼儿园(34所,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原则上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和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兴庆区以外区域幼儿入园。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并在本园招生公告中公布。
4.非直属公办幼儿园(3所)。辖区非直属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政策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招生条件
兴庆区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所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18日,所招收的购房户子女房屋购买时间截至2025年7月18日。
根据兴庆区适龄人口数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区域学前教育总量和学龄人口数量等因素,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服务区招生改革工作。
(一)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分两阶段招生。
1.第一阶段:38所城市服务区幼儿园面向就近对应小区和就近街道办事处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小区购房户子女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核验证件方式进行,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则幼儿园全部接收;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则各园按照招生细则分类别依次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2.第二阶段:城市区域服务区幼儿园完成第一阶段招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补录,面向未被录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采取现场登记、核验证件方式进行,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则幼儿园全部接收;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则各园按照招生细则分类别依次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幼儿名单。补录结束后,统筹安排经两个阶段招生仍未被录取的优待对象入园。
(二)城市区域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和本方案中要求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园自行制定招生方案,对外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时间、范围、条件、方式和程序。招生方案、招生简章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部门规定。同时,各园要积极落实优待对象入园政策,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三)农村区域公(民)办幼儿园。采用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按照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顺序进行招生,直至招满为止。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父(母)单位驻地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先行参与意向幼儿园招生,未被录取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优待政策。
(一)严格履行职责。各幼儿园园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各园须制定招生风险防范控制预案,安排专人负责线上线下解答幼儿园招生政策,积极回应家长诉求。
(二)规范招生程序。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跨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要求。在满足 3 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 2 周岁幼儿入园需求,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落实阳光招生。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发布、张贴公告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利用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时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和分班测试。
(四)加大监督力度。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协同教育局加大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核查招生流程,确保公开透明;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全力保障幼儿入园权益。监督举报电话 0951-6735897(学前办)、0951-6715379(信访办)。
附件:1. 兴庆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细则
2. 兴庆区2025年大新镇公办幼儿园服务区招生计划
3. 兴庆区2025年城市区域公办幼儿园服务区招生计划
4. 兴庆区2025年农村公办幼儿园服务区招生计划
5. 兴庆区2025年直属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6. 兴庆区2025年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
(一)处于城市服务区幼儿园对应街道和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
1.对应街道和小区兴庆区户籍幼儿。提供幼儿户口簿、户址所在小区的合法有效印证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户主和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且保持一致,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至2025年7月18日(招生公告发布之前)。如幼儿户籍属农村拆迁户暂无法做到人户一致的,需提供对应小区的拆迁安置协议或分房协议,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
2.对应街道和小区购房户子女。原则上应迁入户口。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迁户的,应提供幼儿户口簿、对应小区的购房合法有效印证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时间截至2025年7月18日(招生公告发布之前)。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如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上,还需提供购房人户口簿。
(二)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提供幼儿户口簿,兴庆区购房材料或租房协议、居住证其中一项。其中如是购房户子女,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购房材料为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时间截至2025年7月18日(招生公告发布之前)。
(一)发布招生信息
7月18日,兴庆区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如愿入学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兴庆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幼儿园招生公告。
(二)第一阶段:38所城市区域服务区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原则上优先招收就近对应小区和就近街道办事处内的兴庆区3周岁户籍幼儿,在完成3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满2周岁幼儿入园。
2.网上登记。7月19日8:00至7月21日24: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登记完成后须保存登记成功短信原文,记录登记编号。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同一幼儿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
3.现场核验。7月22日,各园在幼儿园现场核验幼儿资料。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按登记平台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幼儿网上登记成功短信及登记号,到短信指定幼儿园现场核验。未按时进行现场核验的幼儿视为放弃,前期登记无效。登记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幼儿登记资格。
4.确定录取名单。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幼儿园全部接收并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时,分以下情况进行: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已超出学位数,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不再接收购房户子女;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未超出学位数则全部接收,剩余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子女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各园应于7月24日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或参加公开摇号幼儿名单。
5.公开电脑派位。7月25日以幼教集团为单位组织公开电脑派位,电脑派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纪检人员、教育部门、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参加电脑派位的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选取并于7月24日电话通知,幼儿园公示家长代表名单。派位结果于当日在公开电脑派位现场、登记平台公示,同时各园对外公示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进行公开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派中。
6.公布剩余学位。7月26日,兴庆区教育局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发布完成第一阶段招生后城市区域服务区幼儿园剩余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补录,统筹安排未被录取的优待人员子女。
1.招生对象。依次补录符合条件的未被录取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和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补录结束后统筹安排未被录取的优待人员子女。
2.幼儿园补录。7月26日—7月28日,采取现场登记、核验证件方式,依次分批补录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具体时间安排、携带证件要求由补录幼儿园安排并对外公告。幼儿家长(限1名,无需带领幼儿)持幼儿园公告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登记并核验证件。当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补录学位数时,分以下情况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超出补录学位数,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不再接收购房户子女和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未超出补录学位数则全部接收,剩余补录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子女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购房户子女全部接收后补录学位仍有剩余的,面向符合条件的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各园应于现场登记结束第二天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或参加公开摇号幼儿名单。若需进行摇号,幼儿园应制定公开摇号方案并报兴庆区教育局备案。摇号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纪检人员、教育部门、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全程监督。参加摇号的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选取并电话通知,幼儿园公示家长代表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进行摇号,其中1人摇中,则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摇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摇中。幼儿园应于摇号完成当天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
3.统筹安排未被录取优待人员子女。经第一、二阶段后,仍未被录取的优待人员子女,7月29日后按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招生对象。原则上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和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满3周岁适龄幼儿入园。在完成3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满2周岁幼儿入园。
2.自主招生录取。7月18日起一周内,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自行确定招生时间。各园按本园制定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同时落实优待对象入园。幼儿家长可按幼儿园要求进行登记报名。
各园7月18日发布招生公告,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幼儿家长按公告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现场登记报名,幼儿园现场核验证件。幼儿园按照兴庆区户籍幼儿、购房、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顺序进行招生,直至招满为止。
各园7月18日起一周内,发布招生公告,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招生公告的程序进行招生,招满为止。幼儿家长可按幼儿园要求进行登记报名。各园原则上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和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落实优待对象入园。
2025年兴庆区大新镇直属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划分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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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兴庆区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划分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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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5年兴庆区农村直属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划分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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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兴庆区2025年直属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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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兴庆区2025年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服务区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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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5〕35号)及银川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构建覆盖城乡、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辖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稳妥有序做好金凤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二、招生政策
三、招生计划及方式
四、招生程序
五、城市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划分
六、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相关规定,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学前教育权益,为家长提供便捷的入园服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5〕35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招生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二)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
(三)因地制宜。公办幼儿园在优先招收西夏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位有余的,可依据区域和资源配置情况,补录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补录事宜由幼儿园负责。
2025年秋季小班入园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的西夏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户主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西夏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计划详见《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附件)。
方式一: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我要报名——银川市入学入园”;
方式二: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三:打开“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立即申请”。
(一)城市区域公办幼儿园。采取网上登记方式,家长网上登记、幼儿园线下核验证件。符合条件(西夏区户籍)的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幼儿人数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由教育局指定时间和地点,通过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农村区域公办幼儿园。采取幼儿园现场登记核验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人数确定入园幼儿名单;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由所在幼儿园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由幼儿园自行确定本园招生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方式。在满足周边小区入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接收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各民办幼儿园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发布本园具体招生细则,制定应急预案。7月23日前将招生细则和应急预案报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备案。
(一)城市区域公办幼儿园
1.方案发布。7月18日发布《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2.网上登记。7月19日8:00至7月25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注册的手机会收到登记成功短信,家长须保存短信原文作为核验凭证。每名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报名无效。
3.资料核验。7月26日8:00至7月28日18:00,幼儿园核验资料。家长根据短信提示,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登记的幼儿园核验材料。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现场核验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前期登记的信息不予认可。登记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幼儿登记资格。
4.电脑派位。
(1)派位条件。幼儿园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剩余学位采取登记报名方式,补录适龄幼儿入园。符合条件且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教育局通过组织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教育局启动公开电脑派位工作前,幼儿园须公示参加电脑派位的幼儿人数。
(2)派位要求。8月2日,由西夏区教育局指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组织相关的城市公办幼儿园依次进行电脑公开派位。电脑公开派位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抽选后,幼儿园负责提前通知)参与。电脑公开派位后,现场公布入园幼儿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在一起参加派位,若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派中,占招收幼儿名额;若未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未派中。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干部、公证部门人员、教育局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电脑公开派位。
5.公布剩余学位。8月2日18:00,西夏区教育局公开发布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8月3日—8月5日由各幼儿园补录。
(二)农村区域公办幼儿园。7月18日招生方案发布后,各园面向社会公示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幼儿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幼儿园登记报名,幼儿园现场核验证件后,确定招收人数。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的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7月18日招生方案发布后,各幼儿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照本园招生细则组织招收适龄幼儿。
(四)民办(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7月18日招生方案发布后,各幼儿园按照本园招生细则组织招收适龄幼儿。
各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政策和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具有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积极落实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入园申报材料由各归口单位负责审核汇总,须于2025年7月21日前提交至教育局学前教育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一)严格履行职责。园长是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局需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各园须制定招生入园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回应家长诉求。
(二)规范招生标准。严格执行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计划人数完成招生;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赞助费用;不得举办学前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民办幼儿园招生情况纳入当年年检考核。
(三)强化监督问责。教育局将会同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加强幼儿园招生全过程监督,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西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开展招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
(四)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幼儿园要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做好群众关注问题的宣传解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51-8671698
监督举报电话: 0951-207783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属地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
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属地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
来源:如愿入学服务